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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加州大學一名法學教授連同亞裔社團,當?shù)貢r間15日共同向法院提告,要求加大提供旗下九個分校大學部過去12年的招生紀錄,以判斷加州大學是否以種族背景決定入學標準,因而不利亞裔學生。

波士頓聯(lián)邦地區(qū)法院日前審理哈佛大學被控歧視申請入學的亞裔學生,本案已于11月2日結(jié)束辯論,法官最快12月宣判。如今針對加大體系的這項訴訟,使大學名校招生標準再度成為焦點。

據(jù)媒體報道,針對加州大學的這宗訴訟,是由亞裔美國人小區(qū)服務中心(Asian American Community Services Center)主席沈家麒(George Shen),與加大洛杉磯分校法學院教授桑德(Richard Sander),兩人依據(jù)“加州公共檔案法”(California Public Records Act)提出的。

沈家麒16日在洛杉磯舉行的記者會上說:“哈佛大學案子對我們來說,有很大鼓勵作用。我們都知道,亞裔入學受到不公平待遇,這次訴訟目的是希望得到數(shù)據(jù)證明。”

沈家麒是共和黨籍企業(yè)家,過去兩個月成立亞裔美國人小區(qū)服務中心。

桑德則專攻大學入學的種族偏見議題,向來反對“平權(quán)措施”(affirmative action),他認為“平權(quán)措施”開放不夠格的學生入學,損害亞裔學生權(quán)益。

他在記者會上引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內(nèi)部報告指出,從2007年至2011年,申請入學的亞裔學生受到不公平對待,將近1400人遭拒。

1996年加州通過州憲法修正案“209法案”,政府機關聘用公務員或公立學校錄取學生時,不得將種族、性別等因素納入考慮。

桑德說明,1998年至2006年間,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確實遵照209法案,“但2007年后,有證據(jù)證明UCLA背棄了種族中立原則,歧視亞裔美國人”。

對此加州大學發(fā)言人黛安·克雷恩(Dianne Klein)響應說,“加州大學招生決策并未考慮種族、族裔與性別”,并提到桑德要求學校提供數(shù)據(jù)不成而提告,且加州大學本身沒有這份數(shù)據(jù),在法律上也沒有義務提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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